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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叶小学办公室电器管理细则(修订版)
校园用电安全管理

作者: 尹卫林 | 发布时间: 2025/12/23 15:30:51 | 次浏览

金坛区五叶小学办公室电器管理细则(修订版)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室电器使用与管理,消除用电安全隐患,保障校园师生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,践行绿色节能理念,结合学校实际教学办公需求,特修订本细则。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办公室及教职工办公期间的电器使用行为,由学校后勤部门牵头落实,全体教职工共同遵守。

一、电器使用总体原则

1.责任到人原则:办公室电器实行“谁使用、谁登记、谁负责”的全流程责任制,每位教职工需主动学习用电安全知识,熟练掌握常用电器的安全操作方法,对个人使用的电器承担日常检查、规范使用及关闭电源的责任。

2.规范改造原则:严禁私自改装、拆卸办公室原有电路及电器设备,严禁乱拉乱接电线、违规串联插线板。确因工作需要增设用电点位、更换电器设备的,须经后勤部门确认,由具备资质的专业电工统一施工,施工完毕后需进行安全验收方可使用。

3.合规选型原则:优先选用节能认证、环保标识及国家 3C 强制认证的电器产品,严禁使用无认证标识、破损老化、超期服役或存在漏电、异响等安全隐患的电器,并向后勤部门登记备案。

二、电器使用规范要求

(一)办公类设备(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等)

1.电脑、打印机等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,需关闭主机及外设电源,避免待机耗电及发热隐患;下班时必须关机、切断电源。电脑、打印机等设备短时间(1 小时以上)不使用时,需开启节能休眠模式;长时间(4 小时以上)不使用或下班前,必须关闭主机、显示器及外设电源,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插线板总开关,杜绝待机耗电及设备发热引发的安全隐患。

2.复印机、打印机应放置在通风散热处,避免卡纸后长时间通电,定期清理内部灰尘,出现故障及时联系后勤维修,禁止自行拆机。

3.严禁在计算机旁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水杯、饮料等液体,防止液体泼洒导致设备短路或触电事故。

(二)空调管理

1.空调使用需遵循季节规定(夏季室外温度≥28℃、冬季≤5℃开启),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 26℃、冬季不高于 20℃,无人时及时必须关闭电源。严禁在非规定季节或温度范围内开启空调,无人办公时必须立即关闭空调电源。

2.空调运行时要使用专用插线板,禁止遮挡出风口、回风口;禁止覆盖、烘烤物品;禁止在空调的1米范围内放置纸张、窗帘、衣物等可燃物。

(三)生活类电器

1.允许使用的生活类电器需同时满足“功率≤600W”及“用途必要”双重条件,仅限电水壶(300-600W)、手机充电器、笔记本电脑充电器等小型低功率设备,且需放置在平稳、干燥的桌面使用,远离纸张、衣物等可燃物。

2.所有生活类电器需单独使用一个插线板,严禁与办公设备共用插线板,避免功率过载。充电类设备充满电后需及时拔掉插头,严禁长时间带电闲置。

3.禁止使用功率≥600W以上的大功率生活电器,如电饭煲、微波炉、电磁炉、电陶炉、电暧器等。确因特殊需求需使用的,须向后勤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,在指定专用区域使用,使用期间需全程有人看管。

三、用电安全与应急处理

1.插线板需选用合格产品,避免超负荷使用(单个插线板连接电器总功率不超过其额定功率),禁止插线板串联使用。

2.发现电线老化、破损、插座发热、电器异响或异味等异常情况,立即切断电源,停止使用,并及时报告后勤部门检修,严禁带病运行。

3.遇停电、跳闸等情况,先关闭电器电源开关,再联系后勤排查原因;发生电器火灾时,立即切断电源,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,切勿用水扑救。同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,拨打报警电话119,报告火灾位置、火势情况及人员撤离状态。

四、监督与责任

1.学校后勤部门定期对办公室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对违规使用电器、存在安全隐患的,责令限期整改;整改不到位的,予以通报批评。

2.因违规使用电器导致安全事故、财产损失的,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;情节严重的,依法依规处理。

五、附则

本细则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、修订及更新,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用电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执行。

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,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本细则自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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